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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世界期待更多的正能量******

  国际观察|2023,世界期待更多的正能量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赞)2022年,世界动荡不安:美国四处拱火浇油,乌克兰危机延宕难解;新冠疫情持续,奥密克戎毒株成为全球流行的主要毒株;通货膨胀、粮食危机、能源安全问题复杂严峻,世界经济复苏迟滞乏力;气候变化危害日益凸显,气候变化谈判举步维艰……

  2023年,世界充满悬念:乌克兰危机能结束吗?世界卫生组织会不会宣布新冠大流行终结?世界经济能否摆脱衰退阴影?美国政局变化有哪些外溢影响?亚太地区热点问题会不会持续升温?气候变化谈判又能否取得新进展?

  悬念一:乌克兰危机能结束吗?

  2022年2月24日,俄罗斯对乌克兰发起特别军事行动,乌克兰危机升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断对乌提供军事和经济援助,使这场冲突变成了持久战。与此同时,美国及其盟友对俄实施规模空前的严厉制裁,但未能击垮俄经济。

  目前,俄乌两军基本处于相持状态。由于双方立场差距巨大,短期内难以通过谈判化解危机。美国继续拱火浇油,日前再次宣布对乌追加18.5亿美元军援,其中包括“爱国者”防空导弹系统。美国国会最近还通过2023财年综合拨款法案,其中包括高达450亿美元的援乌资金。俄罗斯近期则宣布,计划将俄军规模从115万人扩充至150万人,释放出加强军事力量的信号。

  2023年,这场危机是走向终结,还是进一步升级,目前难以预料。西方国家能否承受持续对乌援助给本国经济和国防带来的巨大压力,将是决定局势走向的一个重要因素。

  悬念二:新冠大流行能终结吗?

  过去一年,变异新冠病毒奥密克戎毒株成为全球流行的主要毒株。与此前流行的毒株相比,其传染性更强,具有多个亚型,在世界各国引发一波波新的疫情高峰。不过,奥密克戎的致病力明显减弱,感染奥密克戎导致的重症率和死亡率显著下降,这也促使世界各国逐渐调整防疫政策。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不久前表示,希望在2023年某个时候可以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全球卫生紧急事件,世卫组织紧急委员会1月将开会讨论其判断标准。

  面对抵御新冠病毒的战役,全球科学家在不懈寻求下一代疫苗、抗病毒药物等新武器,随着新冠疫苗和药物的研发取得进展,人类必将拥有越来越多对付病毒的武器,构筑起抵御新冠病毒的坚盾。

  悬念三:世界经济能摆脱衰退阴影吗?

  2022年,世界经济困难重重,特别是通货膨胀困扰很多国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此前为应对新冠疫情、刺激经济长时间施行超宽松货币政策,为通胀飙升埋下祸根。乌克兰危机升级后,西方对俄制裁使得原本就被疫情所扰乱的国际供应链进一步受阻,能源、粮食价格高企进一步推高通胀,欧美多国物价涨幅创下40年来最高纪录。

  为应对通胀,美联储快速大幅加息,导致其他经济体货币大幅贬值,加剧其输入性通胀。不少国家被迫跟随美国加息步伐,引发经济衰退担忧。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22年10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预计,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为2.7%,较7月的预测值下调0.2个百分点,全球经济面临巨大下行风险。

  不过,随着累积需求释放和政策效应叠加,中国经济将呈现明显复苏增长势头,这将为世界经济带来持续动力、机遇和信心。

  悬念四:美国政局变化将产生哪些外溢影响?

  2022年,美国民主、共和两党继续恶斗,在堕胎权、控枪、移民等一系列问题上尖锐对立。在11月的中期选举中,共和党夺取国会众议院控制权,民主党则以微弱优势保住参议院控制权。

  在两党瞄准2024年总统选举、新一届国会两院“分裂”的情况下,共和党预计将在2023年对拜登政府发起更多挑战,其现行的内外政策将面临巨大不确定性。

  共和党内部斗争也可能趋于激烈。由于打算参加下届总统选举的前总统特朗普在中期选举中发挥的作用不佳,共和党内温和派可能考虑放弃对他的支持。同时,共和党在众议院的席位优势不大,使得党内极端势力或将有更多机会左右该党在国会的立场。

  在政治极化、党争加剧的背景下,美国政局走向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这将影响美国的对外政策,进而对世界造成复杂影响。

  悬念五:亚太地区热点问题会持续升温吗?

  2022年,在美国搅局之下,亚太多国面临不同程度震荡,地区局势局部升温。

  美军撤离一年后,阿富汗仍然面临严峻安全形势和严重人道主义危机。在朝鲜半岛,美国与韩国多次举行大规模联合军演,朝鲜发射导弹予以反制,半岛紧张局势不断升级。在美国支持下,日本最近正式通过新版《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等3份安保政策文件,提出打造所谓“反击能力”即事实上的攻击能力等政策主张,并将在未来5年大幅增加军事开支,引发国际社会担忧。

  可以预见,美国会持续在亚太“拉小群”、搞事情,2023年的亚太恐怕难以平静。

  悬念六:气变谈判能取得新进展吗?

  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2022年,从巴基斯坦特大洪灾造成1000多人死亡,到欧洲夏季高温干旱造成泰晤士河源头干涸、莱茵河几乎断航,再到最近冬季风暴几乎席卷全美造成数十人死亡……一系列极端天气事件提醒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刻不容缓。

  2022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等问题上依然态度消极,其先前承诺的每年1000亿美元资金支持仍未兑现。作为会议成果的一大亮点,本次大会最终同意建立损失与损害基金,旨在向最脆弱和受气候变化影响最严重的国家提供财政援助,但这只是第一步,基金形式、出资国家、分配方式、援助对象等关键问题被留到2023年继续谈判。

  当前,发达国家经济状况总体不佳,加上能源供应紧张导致部分发达国家重新转向煤炭发电,发达国家自身减排意愿以及为发展中国家减排提供支持的意愿都在下降。在这样的形势下,2023年在阿联酋迪拜举行的COP28能否就上述关键问题取得新进展值得关注。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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